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 对这一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理:按合同金额计征印花税的情形: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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