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的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公斤10元。 8月初,原材料账面计划成本为3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的借方余额为15000元。
① 8月7日,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业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130000元,增值税额16900元。外地运费为9004元。有关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② 上述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38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③ 8月10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6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58900元,增值税率13%,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材料尚未到达企业。
④8月20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出短缺10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
⑤ 本月领有材料的计划成本为390000元,其中:生产领用250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40000元,厂部管理部门领用8000元,在建工程领用92000元。
⑥月末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写出分录(先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写出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