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费是否放到应付职工薪酬
答:劳动保护费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范畴,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工资和应付职工薪酬有什么区别?
前者是费用科目,后者是负债科目.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不是员工工资?这一点可能很多的会计朋友都看不明白了,按理说应付职工薪酬就是给员工支付的员工费用啊,怎么两者就不能混为一谈了呢?所以我们千万要注意了,工资是费用类科目,而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了科目,两者就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