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遗失可以用复印件入账吗
可以取得对方记账联复印件和《已抄税证明单》,凭此入账和抵扣;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结论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丢失,应当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后接受处罚,并登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发票丢失如何税前扣除?
一、基本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前款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企业事实上真实发生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合理的正常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注意事项
1.普通发票丢失
普通发票复印件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是复印件上要开票方加注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需提供其他可证明支出合理性的材料,如合同,转账凭证等.
2.专用发票丢失
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发票丢失的法律后果
发票丢失,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遗失可以用复印件入账吗?整体上来说,是可以的,只要能够取得对方记账联复印件和《已抄税证明单》,凭此入账和抵扣进项税额的.但是根据小编老师的经验,公司丢失的发票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申报丢失处理,如果你们对此问题的处理还有什么问题,欢迎你们来我们网站进行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