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答: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请注意,国家在民生层面针对纳税人的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给出的特殊扣除支持.名义上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实际上是五项.其中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二者仅有其一,不可重复扣除.--扣租不扣贷、扣贷不扣租.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附则 第三十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请注意:当期不用,过期作废.比如,纳税人当年取得综合所得收入额10万元,减除年度费用六万元,可以扣除的三险一金是2万元,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是3万元,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专项附加扣除无法全部扣除的问题,此时无法将不足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结转到下一个年度.
个税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调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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