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损毁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款转出)
材料、管材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和损耗,属于合理的损耗,应计入材料、管材的采购成本;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器材采购"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报经批准后,将扣除残料价值、过失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
用于国家预算内地勘工作的,借记"国家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其他经营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定额内短缺和其他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正常损失的货物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文号:[ 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文号:[ 财法字[1993]第223号 ] 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
税法上没有对各个行业及各种产品的合理损耗标准作具体规定.需要根据上述文件,结合行业内部具体情况和有关财务制度确定处理……所以贵企业如果是合理损耗原材料不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材料损毁的会计分录参考如上,材料损毁有可能是人为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天灾或是意外事故等等造成,再根据企业类型的差异等等,因此它的最终入账分录是有很大的不同.财务在处理材料损毁会计分录时,也应该要综合具体情况来决定分录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