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但依据增值税税法有关规定,价外费用则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企业价外费用的会计处理,必须把会计核算和应缴增值税结合起来.现将各项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详述如下.
1.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取补贴: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取违约金:
借:有关科目
贷:营业外支出(因为支出作营业外支出、故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收取基金、集资费(具有专款专用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基金、集资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收取奖励费、优质费、返还利润(具有价格上加价的性质):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收取购货方延期付款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借:有关科目
贷: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收取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储备费:
借:有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代垫款项(不包括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代收款项(如广告宣传费等):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返利销售的增值税处理
返利销售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大量存在.由于其经营的特殊性,往往隐藏着很多的涉税问题,偷税、避税情况比较突出.为了更好地对返利销售的增值税处理有一个清晰的理解,小编根据相关纳税政策进行了梳理.
一、返利销售的产生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
二、返利销售的分类
在现实生活中,返利销售通常包括价外费用和平销返利.
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处理,就是以上的几个步骤,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不是很熟悉的朋友可以多操作几遍,遇到这种事情不必慌张,所以具体问题需要有具体的解决方式,如果重复多次解决不了,大家可以尝试拨打地区地税热线,或到地税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