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支付外国人佣金需代扣代缴个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支付佣金是企业发生的销售费用,国税发[2000]084号第十四条规定,销售费用包括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
明佣与暗佣佣金是国际贸易的专业术语,是中间人或中间商的酬金,无论是明俑还是暗佣,均是合理经营的需要,是法律予以认可的.佣金必须按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一、对雇员的税务处理
雇员为本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该雇员的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9款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非雇员的税务处理
非本企业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名目的收入,无论该收入采用何种计取方法和支付方式,均应计入个人从事服务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营业税;上述收入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后,应计入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税款征收方式
(一)雇员或非雇员从聘用的企业取得收入的,该企业即为雇员或非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代扣代缴上述税款.
(二)对雇员或非雇员直接从其服务对象或其他方面取得收入的部分,由其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有关企业和个人拒绝申报纳税或代扣代缴税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佣金支付所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申报?
一、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二、扣缴义务人解缴增值税税款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的销售额应缴纳的增值税,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税销售额时从支付的款项中代扣代缴.
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确认佣金费用时: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佣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佣金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代扣代缴附加税
银行存款
缴纳代扣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代扣代缴附加税
贷:银行存款
抵扣进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销售佣金(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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