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能否税前一次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因此,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其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必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价值标准和时间标准两个条件.如不同时具备,则应作为当期费用扣除.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账务处理: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1)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新投入部分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支付安装费用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4)替换掉部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原材料(入库残料价值)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净损失)
贷:在建工程(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替换部分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更新改造完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借:管理费用(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
销售费用(专设销售机构)
贷:银行存款等
通过上文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能否税前一次扣除"的讲述,不是所有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都能够税前一次扣除的,全部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但是是有时间规定的,最后一定要记得进行账务处理,小编认为看完上文你一定会有所收获,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非常感谢你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