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长期应收款)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因此,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A.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B.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C.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均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方宣告分配股票股利的分录怎么做?
一、投资方会计分录:
1.宣告派发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股利
3.宣告派发和实际发股票股利无需作帐务处理,因为宣布和分发股票,既不影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也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它只是在股东权益账户内部,把一个项目转为另一个项目,即减少了留存收益,增加了股本.获得股票股利的股东,虽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有所增加,但在公司中所占权益的份额并未发生变化.
二、被投资方会计分录:
1、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2、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做账务处理
3、在实际发放时:实际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现金
4、实际发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或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以上就是小编对"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时投资方的会计处理"等相关问题的解答,这个问题看似是简单,但实际分析起来比较困难,因为被投资方与投资方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统一的,他们之间可以控制关系,也可以是共同控制关系,请以实际关系来做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