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逾期申报是否罚款
根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明确规定了首违不罚、一事不二罚、从轻减轻情节、集体审议制度等."首违不罚"针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环节违法行为数量众多、危害不大、容易纠正的特点,明确推行"首违不罚".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闽国税发〔2012〕127号)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一个纳税年度首次发现且不超过规定申报期限10日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因此,逾期申报一个纳税年度首次发现且不超过规定申报期限10日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税务逾期未申报怎么处理?
如果你是零申报逾期未申报,不需要缴纳滞纳金.是否罚款是由税务局自主裁量的,可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情形严重程度决定,分为2000元以下和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
1、滞纳金是根据税款的金额,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的,由于零申报是没有税款的,因此不会产生滞纳金.
2、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核准,可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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