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费怎么填写报表
一、小规模纳税人
例1:如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3万元(季销售小于6万元),应在第2栏次"免征收入"项目,填入本期"广告(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09万元.{含税销售额计算方法:3×(1+3%)=3.09}
例2: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8万元(季销售额大于6万元),应在第1栏次"应征收入"项目,填入本期"广告(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8.24万元.{含税销售额计算方法:8×(1+3%)=8.24 }
一般纳税人:?应将本期"广告(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填入第1栏次"应征收入"项目.
对于提供广告服务的缴费人发生的按规定可以从计费收入中减除相关价款的,应当填列附表《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据实填写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方单位名称、服务项目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号码、金额等信息.
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速递
政策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5:《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天津市地方收入的文化建设事业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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