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金额能比实际付款少开吗
专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不一致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专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另一种是专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开票方(收款方)优惠,不计零头,但不愿做返利开红票手续;
2、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报销时可以虚报.
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开具不符合要求者,不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并联系财务人员重新开具正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现金折扣问题而导致票面金额大于实付金额,则应计入财务费用;如果是销售折让,则需要开具销售折让红字发票.
如果发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的,应该补足发票.从管理上讲,应该严格审核采购项目金额,我们要严格杜绝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报销时可以虚报情况的发生.
合同金额小于实际金额如何贴花?
实际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即,对于合同如果已贴花,如果合同有做修改导致金额增加的,应对合同增加的金额补贴花.
综上,纳税人应以合同金额贴花,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如果合同做了修改,导致合同金额增加的,应针对增加部分的金额补贴花.
专票金额能比实际付款少开吗?通过上文提及到的相关资料介绍,小编老师相信你们应该知道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和付款金额不一致还是可以开具发票的,要么就是开票方不计零头开票,要么就是属于虚开发票的.相关的介绍资料都会在上文中进行介绍,希望对你们学习有所启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