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化肥农药如何做账
应设置以下账簿: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进销存明细账、应交税费(增值税)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明细账、收入和费用明细账等等.
月末:
1.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结转成本、费用和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其他业务成本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销售费用
贷:管理费用
贷:财务费用
贷:营业外支出
贷:所得税费用
贷:投资收益(-)
3.年度结转:
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或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哪些化肥免征增值税?
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
1、有机肥料。指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土壤以提供植物营养为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指由有机和无机肥料混合和(或)化合制成的含有一定量有机肥料的复混肥料。
3、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禽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依据是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4月29日下发的《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这三种有机类肥料申请办理免税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异地销售的还要提供肥料登记备案证明。2008年12月10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20号)中明确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是指执行农业行业标准NY525的有机肥料、执行GB18877国家标准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执行农业行业标准NY884的生物有机肥;其他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不属于财税〔2008〕56号文件规定的有机肥产品,应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
生产化肥农药如何做账?化肥农药生产企业与普通企业的账务处理差不多,主要需要设置总账、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明细账、收入和费用明细账等等。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企业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