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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学堂用户3477

贷款服务计税销售额是什么

830 2020-08-0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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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解答
2020-08-08 16:55

贷款服务计税销售额额: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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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学堂用户3477
2020-08-08 17:07

追问: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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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
2020-08-08 17:08

回答: 祝学习进步,工作顺利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你看下是不是赚取差价服务 。代收款项 抽取一定的比例这个才是收入 就会挂其他应付款借方
2020-01-16
你好;         这个是对的  ;  因为比如你们贷款了会收到利息部分的收入;  还有可能有资金占用 的利息部分收入; 这些都是 要作为销售额报税的  
2022-03-03
利息的免税额,就是免销项。即利息/1.06*6%
2019-01-07
你好,没有发票就是属于计提暂估入账
2024-03-30
你好,你指的是加计抵减的四项服务销售额吗? 加计抵减的四项服务是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22-01-19
根据《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 65 号)第一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除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交按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 号印发)第一条第(三)项确定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 号附件 2)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销售额1.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2.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2017-06-14
你好 1.    如果无偿要视同销售服务的  2.   借 管理费用贷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出利息 。根据利息  按6%缴纳增值税的  
2021-12-24
你好 这个是按金融服务 按6%来交纳税费的
2021-08-25
在计算销售占比时,不需要剔除出口销售额。例如某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的时间段内,国内货物销售额为100万元,出口研发服务销售额为20万元,国内四项服务销售额90万元,应按照(20+90)/(20+90+100)来进行计算占比。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但需要说明的是,按照3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2019-04-27
销售额指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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