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抵扣然后红冲了怎么报税
1、已认证的发票,不能再退回作废重开;
2、如有差错,只能先作为正常发票申报抵扣,然后走冲红重开程序;
3、依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由购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红字申请单(理由就是发票开具有误),然后把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交销售方,销售方凭通知单冲红,重开发票给购货方;
4、购货方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后的次月申报期,将该发票涉及到的进项税额填列在申报表附表二的第21行,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增值税发票的特殊情况怎么解读?
(一)发票因购货单位信息输错的(包括税号、名称、地址等)除要提供证明原件之外,还需提供购货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销货方将购货方名称开错,如应开给A公司却开给了B公司的,需发票上开具公司名称的企业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发票代码和号码、陈述公司未与销货方发生此笔业务,并承诺此发票为认证抵扣;实际应接收发票的购货方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公司向销货方购买货物,未收到发票.
(三)购买方公司名称变更的需要提供对方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书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公司公章.
(四)发票单价、数量、品名等开具错误的,除需提供证明之外还需提供原订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发票重复开具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前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发票已抵扣然后红冲了怎么报税?综合以上所述,其实对于增值税发票作废的处理资料小编老师已经在网站文章中已经介绍不少了,相信学员们看完后对此应当都有一定的理解;根据小编老师的理解,企业当月的增值税专票如果已经抵扣后就不能直接作废了,更多的冲销费用只是都可以来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