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赠怎么做会计分录
对外捐赠现金、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对外捐赠商品: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捐赠时,应在提供捐赠或作出无条件捐赠承诺的期间确认为费用,并同时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其具体处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给予的形式.例如,为销售而持有的存货捐赠应确认为存货减少及捐赠费用的增加,而无条件捐赠承诺给予现金则应确认为应付账款及捐赠费用.捐赠费用应以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或者,如果捐赠是以债务豁免或承担债务形式提供的,则该捐赠应以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条件捐赠承诺和"条件"捐赠,只有在合格性要求满足后,才能确认捐赠费用,其处理方法与捐赠收入相对应,这里不再赘述.
企业实物捐赠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企业实物捐赠属于无偿赠送,综上规定可知,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是对企业扶贫的实物公益性捐赠,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
社会捐赠怎么做会计分录?通过以上的介绍各位小伙伴明白了吗?捐赠的会计分录并不复杂,记到营业外支出,因为捐赠属于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但是捐赠的税务处理需要特别注意,一方面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视同销售,另一方面是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