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金融商品怎么计算销项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第3项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是什么意思?
金融工具亦称"信用工具"或 "交易工具",资金缺乏部门向资金盈余部门借入资金,或发行者向投资者筹措资金时,依一定格式做成的书面文件,上面确定债务人的义务和债权人的权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它是随信用关系的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现代错综复杂的资金融通关系,不可能靠口头协议办事.口说无凭,容易引起争执,也不能使债权或所有权在市场上转让、流通.为了适应多种信用形式的需要,产生了商业票据、银行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任何金融工具都具有双重性质: 对工具的发行者 (借款者),它是一种债务; 对投资者 (贷款者),它是一种金融资产.每种金融工具,适应交易的不同需要而各有其特殊内容,但也有些内容是共同的,如: 票面金额、发行者(出票人) 签章、期限、利息率 (单利或复利)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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