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确认和确权的关系
去年发布的《企业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来看,核心企业的应收款的资产证券化是政策鼓励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类型。中小企业长期以来均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承受着较长账期的应收账款及眼前的运营资金短缺的压力,从实际情况出发,如果说有一类资产大概所有企业都可以用来证券化的话,那么应收账款应当实至名归。因此,应收账款的“虚”,我们必然需要让应收账款由“虚”转“实”,这样才可以逐步盘活十万亿级别以上存量的应收账款进行融资,这对于加强直接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引导资金流入实体经济,意义十分重大。
应收账款确权一般流程是什么?
应收账款其实并不陌生,从会计角度和法律角度来看,他是属于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类科目,以及是企业基于日常的经营活动提供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服务而产生的债权。因此报表上的一笔应收账款,反应的是企业的经营实质,背后必然有业务洽谈,达成合意,发货收货,提供及接受服务,开具发票,确认应收的一系列过程,而这些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就是我们确权核查的重点。因此一般的核查流程如下:
(1)尽可能收集应收账款产生过程中的基础文件,如业务合同、收发货凭证(出库单、运输单、验收单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的记账凭证等,以明确应收账款对应企业经营行为的客观存在。
(2)了解企业的业务实质及企业应收账款的确认方法,并结合拟入池应收账款形成的基础文件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应收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会计上的应收账款。比如发出商品是否存在退回可能性,可能性有多大以此判断是否已将发出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
(3)核查基础合同、发票及记账凭证金额,对应收账款的数额、付款日期等进行认定。
(4)以签署《确认协议》的形式,取得企业同债务人就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具体数额、付款日期以及对该笔应收账款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抵销情形的确认。
(5)就拟入池的应收账款,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查询,保证拟入池应收账款未进行过质押、转让等操作,并在转让前保持持续关注,转让后及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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