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销售的账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即将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
销售业务账务处理怎么做?
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应收或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对于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主营业务成本的账务处理:
期(月)末,企业应根据本期(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平时的营业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月末,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其他业务收入与成本的账务处理:
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一个企业的主营业务可能是另一个企业的其他业务,即便在同一个企业,不同期间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内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当企业发生其他业务收入时,按以收取或应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确认有关税金;在结转其他业务收入的同一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本期应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组合销售的账务处理怎么做?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按照上文提及到的相关处理办法,企业组合销售行为获取的收益在账务处理上应该是按照视同销售的方式处理,并不是属于捐赠行为的.关于组合销售的其他介绍资料在本网站上还有不少,有兴趣的学员们都是可以来这里免费查询,对你们肯定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