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标后转包给个人收取管理费违法吗
工程中标后转包给个人收取管理费当然违法。这属于典型的非法分包或转包,好好看看《建筑法》,千万不要胡来,这个市场已经很乱了。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七十六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工程转包人可以按约定获得“管理费”吗
工程转包为《建筑法》所明确禁止,但在工程实践中,此种行为仍然大量存在。转包人、违法分包人通过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赚取管理费“差价。但在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发生纠纷时,往往会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是否应该获得管理费产生重大争议。
就转包管理费的处理问题,《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这一规定为法院收缴转包人收取的管理费提供了依据,但是,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情形下,法院均按“收缴方式”处理转包管理费的。
工程中标后转包给个人收取管理费违法吗?当然违法了,建设部明确规定,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驻项目经理管理,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将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转包行为。更多有用会计咨询请关注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