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超市购物卡汇款实付款项用途栏如何写
那要看你们单位什么可以作为费用入账,如办公用品等等,再看超市可以开什么用途的票给你,转账支票上写货款。
单位购买的购物卡支出财务怎么处理
1、公司购卡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提醒: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
2、公司持卡消费时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来列支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购物卡入账风险
首先,去年上线的“金税三期”系统会第一时间监控到你公司购买大面值的购物卡,用来干什么?对于突然异常增加的大额费用容易带来预警评估的风险!
其次,若是该项费用并未实际发生,存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再次,购买的购物卡若是用来发放员工的,属于福利费,存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超市发售购物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按这些规定精神,购买购物卡时开票显然不符合会计上确认收入的条件,而是否已满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也存在疑义。
在实践中,超市确认销售收入和申报纳税的主要依据不是开出的发票,而是POS机实际收到的货款数额。一般超市不主动给顾客开具发票,如果顾客购物后需要发票,可以凭POS打出的小票要求开票。
预先办理购物卡的客户通常会在缴费办卡时要求开具发票。虽然这种情况从形式上符合“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这一规定,但考虑到超市经营的实际特征,我们倾向于将这部分款项作为“预收账款”核算,实际确认收入和纳税义务成立时点仍以POS机收到款项为准,即税法所称“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当然,这种处理模式存在一定的(财务和税收征收)管理漏洞,需要企业加强管理,对发票的开具以及所有已开具的发票都应该严格控制和管理,谨防恶意虚开发票情况,避免不良后果发生。
采购超市购物卡汇款实付款项用途栏如何写?其实对用途栏的写法没有太严苛的限制或是规定,但必须要根据实际用到的情况来填写,保证填写上的内容真实性,没有出现虚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