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定额超了怎么办
个体户定额税超出部分按申报额缴纳税款.
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定期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的,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个体户定额税缴纳要求:
1、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定期定额户在以前定额执行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2、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
3、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
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纳税
税务部门对个体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如果达到起征点,你不缴税的话,税务机关除追缴税款外,还会对你除以应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定性为非经常纳税户并予公告,过一定时间如果该个体户没有申请为正常纳税户,将被注销税务登记证.
个体户定额超了怎么办?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的,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
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