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分支机构和总公司分别单独缴纳的。总公司总负责纳税,分支机构受总公司领导,按总公司确定的税法和税率自行负责缴纳税款。因此,如果企业所得税亏损200万,那么总公司汇总纳税后,不需要把亏损金额分配给每个分公司,总公司负责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按总公司确定的税法和税率自行负责缴纳税款。 另外,企业所得税也可以采用扣缴制度缴纳,即分支机构支付所得额,从分支机构获取税收,并将所得额发送给总公司。这样,总公司汇总纳税后,亏损200万就不是一个问题了,因为总公司可以从分支机构得到税收,所以亏损金额也不需要分配给各个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