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公益性捐赠支出会计分录
一、企业对外捐款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6711号"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损赠支出具体分为几种情况?
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直接冲减权益. 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捐赠支出; 如果企业没有资本公积,则: 借:实收资本. 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损赠支出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所称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
(3)纳税人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向老年活动场所的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损赠,纳税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盈利性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对外公益性捐赠支出会计分录如何处理?整体上来说,根据小编老师阐述的观点,公司对外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账款可以通过营业外支出的科目处理,但是除了公司主营业务是公益性的企业;在本网站上关于捐赠账款的账务处理资料还有很多,欢迎大家来我们网站上进行免费搜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