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备案享受优惠政策
答:1、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
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国税发[2005]51 号)
2、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上述生产企业出口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免征消费税. (财税[2002] 7 号)
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税额和退税率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1)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6%或5%
(2)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5%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以上就是出口退税备案享受优惠政策的全部内容,上文相关内容就讲完了,大家觉得有帮助的话请继续支持我们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