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后,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设置税收政策变化特别条款。
增值税虽是价外税,但是与定价也存在密切关系,通常也是谈判重要考虑事项,降税率政策落实前后,签订合同中,需要就增值税税率下调事项进行明确,避免引发纠纷,当然这种民事约定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
2、关注合同生效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签订合同不代表合同立即生效,同时需要关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如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政策规定的执行时间代替从商业交易的惯例来看,交易价款应该包含税款,合同中明确交易价款为含增值税价款,可以减少交易双方围绕增值税可能发生的争议,尤其在税改频繁期间。
4、明确交易方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税率(征收率)上存在差别,交易合同中应明确纳税人身份,必要时可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明确开票类型、开具日期、送达期限等内容。
5、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取得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合规抵扣凭证或者不合规,对受票方都会造成法律和经济损失,可考虑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并就开具发票所造成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6、注意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变更的税务处理。
如果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则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兼营的风险,纳税人需要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其有利,必要时,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
7、价外费用的定性
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不仅包括价款,还有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建议与价款没有关联的费用可以签订独立合同,避免被课税
8、注重三流一致,防范虚开风险。
三流一致,三证统一,合同与企业的账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的税务处理相匹配,合同与企业发票开具相匹配,使得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的三证统一。
增值税税率调整期内,哪些合同风险需要注意
1、即将签署合同
如前述,增值税税率降低对于交易双方都是有好处的,对于卖方,开票适用的税率下降了,对于买方,则意味着支付较少的总价。因此,对于即将要签署的合同,可以选择放到5月1日以后签署,更加有利。
2、合同已经签订,但是还没生效
合同已经成立,但是还没有生效(原因可能是需要特定审批、或附加条件还没有实现等)。合同未生效,在合同法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没有确立,因此,此类合同可以选择在5月1日生效后,按照新的较低的税率,付款开票即可
3、合同生效,没有付
合同生效是在从合同法的意义上确立了交易双方的法律关系,并由此确定了权利义务关系,税法上,纳税义务的产生,应遵从税法的规定。
4、合同生效、付款,没有开票
现实中的交易状态是复杂万变的,合同生效,也有可能还未实际履行,购买方就已经支付了价款(典型的如关联方,或者供应方处于强势的地位,供不应求),根据前述税法有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增值税改革后,签合同要注意什么?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做出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增值税立法快速变革的时期,应该充分关注交易合同涉税事项处理的合法、合规性,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防范法律风险,建议关注增值税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