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的社保项目如何计提
计提社保放在计提工资时做
工资表分为几个部分:
1、应发工资(核算应付给工人的工资,即实发工资+工人工资里的扣款包括社保)
2、社保 (核算社保金额,包括个人社保和公司社保)
3、实发工资
4、用工成本
5、个税
这里面的关系是:
用工成本=应发工资+公司负担的社保=实发工资+个人社保+公司社保
一、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用工成本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司负担的社保金额)
二、结转个人社保部分:即理解为工资分两块,一块给工人拿到手的实发工资,一块为扣下来交社保的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个人社保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社保金额)
三、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实发工资)
贷:现金
四、交社保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公司部分)
贷:现金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费率决定了社保基金的收入,反映了国家社会保险费负担水平,应当由国家做出规定,目前缴费基数和费率由国家做出原则规定,具体由统筹地区做出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会损害社保基金的安全,多收则会加重用人单位的负担,都属违法行为.
试用期是否要交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也包括参加社会保险.
职工可要求公司为其补缴试用期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公司拒绝的,职工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或地方税务局等部门进行投诉予以解决.
本文介绍了试用期内的社保项目如何计提,计提的会计分录上文已经列举了,要注意借贷关系,其实这个问题的范围有点广,相信您看完上文你是不是多少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非常感谢你的阅读!欢迎持续关注本网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