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是什么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一个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一个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两者皆可以对公司的某些事项进行决议.但二者也存在诸多不同,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决议事项的范围上.那么,就让我们看看公司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性质不同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而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职权范围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借款什么情况下要交税
情况一: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给个人股东,借款年度终了(借款当年的12月31日)后既未归还借款,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应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情况二:企业借款给个人股东,或其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用于购买房屋、汽车等财产,且借款年度终了(借款当年的12月31日)后未归还借款的,企业应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情况三:企业出资为个人股东,或其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购买房屋、汽车等财产,企业应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情况四:企业为个人股东,或其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企业应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关于公司借款需要股东会同意吗介绍完毕,感谢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