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是否可以开专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难点政策解析
1.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收益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的范围
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限定于转让环节产生的收益,不包括持有期间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收益要区分具体情况处理:保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收益按照贷款服务征税,不保本的金融商品持有期间不征收增值税.
(1)保本金融产品
①持有期间收益,按照按贷款服务缴增值税; ②不到期转让收益,按金融商品转让缴增值税; ③持有至到期赎回,不属金融商品转让,不征增值税; ④到期的"持有期间收益",按照贷款服务缴增值税.
(2)非保本金融产品
①持有期间收益,不缴增值税; ②不到期转让收益,按金融商品转让缴增值税; ③持有至到期赎回,不属金融商品转让,不缴增值税; ④到期的"持有期间收益",不缴增值税.
2.股权转让收入是否征税
营改增后,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对照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尽管目前没有免税的规定,但是也没有征税的规定.因此,股息收入和转让股权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理财产品增值税政策
(1)如果该理财产品允许在二级市场流通,则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
(2)如果理财产品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只能到期赎回,则不能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其取得的收益应区别情况处理:若该理财产品可以取得固定或保底的回报,应作为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若理财收益不固定、不保底,则不征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是否可以开专票?财税〔2016〕36号文件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那就是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商品转让的税务处理、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大家如果在日常实务中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关注我们的网站,随时获取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