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累计摊销会计分录
可供使用当月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为止,一般为直线法。应摊销金额:无形资产原值-残值-减值准备(一般情况下残值为零)。摊销额的列支方向:可能影响损益(计入管理费用),也可能计入制造费用等,摊销额=应摊销金额%摊销期。一般的土地使用权是按照50年摊销的。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累计摊销
购入土地使用权按几年摊销?
购入土地使用权按几年摊销的问题应当按照购入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确定,一般的情况下:
1、租赁的有30年的20年的;
2、划拨的按照划拨用地的使用性质确定,划拨都是公用单位用地一般没有年限限制
3、出让的按照出让年限确定,一般都在50-70年间
明确了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以后,你就按照这个使用区间摊销尽可以了。 购入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在会计处理时应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并分别进行摊销和计提折旧。直接购入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时,无法分清土地和房屋的价值的,只能作一项固定资产核算,能分清的也分别核算。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按土地购买时确认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未规定或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的视同无限期使用,不用摊销。
契税要与土地价格一起记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并一起作摊销。
2、按照规定:无形资产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3、无形资产摊销的主要特点
(1)无形资产摊销的开始月份为当月;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为直线法;
(3)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般为预计使用年限;
(4)无形资产摊销时,残值应假定为零。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此权属于无形资产,企业应在无形资产科目中进行分录。那土地使用权累计摊销会计分录?大家学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