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之间货品的调拨需要纳税吗
增值税: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由于总公司与分公司同属于一个法律主体,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未发生变化,同时根据税法规定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行为需要视同销售,贵公司的固定资产调拨只是用于分公司使用,不属于销售行为,则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这种设备调拨有两种处理方式:
1、账上资产作转移处理:
分公司收到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应付款
总公司作财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
2、账上不作资产转移,总公司每月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累计折旧
分公司作财务处理:
借:成本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总公司向分公司销货的会计分录如何做?
1、拿货时:
借:库存商品
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2、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给总公司打款:
借:其他应付款--总公司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分公司之间货品的调拨需要纳税吗?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我们都知道总分公司之间的物品调拨都是需要按照视同销售的方式入账的,相关的会计分录资料在上文中都有详细介绍,当然如果你们还想学习其他更多相关的资料,小编老师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搜索,还有专业的会计老师给你们指导学习的.